【注】[1]腰骨者,即脊骨十四椎下,十五、十六椎间,尻上之骨也。溃后时出白浆,浮皮虽腐,肿痛仍前,不可用蚀药,只宜芙蓉叶、菊花叶各五钱,研末,大麦米饭拌均贴之,亦可止疼,或用豆腐渣蒸热捏作饼,贴之亦可。
注:[1]足太阴脾经之脉,起于足大趾之端隐白穴也。[2]盖一身之骨体,既非一致,而十二经筋之罗列序属,又各不同,故必 素知其体相,识其部位,一旦临证,机触于外,巧生于内,手随心转 ,法从手出,或拽之离而复合,或推之就而复位,或正其斜,或完其 阙,则骨之截断、碎断、斜断,筋之弛纵、卷挛、翻转、离合,虽在 肉里,以手扪之,自悉其情,法之所施,使患者不知其苦,方称为手 [3]况所伤之处,多有关于性命者,如七窍上通脑髓,膈近心君,四末受 伤,痛苦入心者,即或其人元气素壮,败血易于流散,可以克期而愈 ,手法亦不可乱施;若元气素弱,一旦被伤,势已难支,设手法再误 ,则万难挽回矣,此所以尤当审慎者也。
【注】[1]小儿生赘之证,生于眼胞之内,初起如麻子,久则渐长如豆,隐摩瞳 人,赤涩泪出,此乃脾、胃热上壅所致。但排列稀疏,不似竹廉之密耳。
[4]宜用手法,按筋正骨,令复其位,贴万灵膏,以竹帘裹住,再以白缠 之,先服正骨紫金丹,继服健步虎潜丸。 此证初觉,即服万灵丹汗之,次宜神应消风散、追风散、磨风丸,次第服之。
[3]针五分,留七呼,灸三壮。[12]从巨骨穴上出于柱骨之会上,言会于督脉之大椎穴也; 自督脉大椎穴入交足阳明胃经之缺盆穴。
若金汁一时不得,即灌人粪汁并外敷之,非此不能解毒也。【注】[1]凡下针,要病人神气定,息数匀,医者亦如之,关机最密, 切勿太忙,须细审经络穴所在何部分,不可轻施其针, [2]如在阳部,必取筋骨间陷下之处,则不伤于筋骨; 如在阴分□腘之内动脉相应间,则以爪重切经络, 少待片时,方可进针,而不伤于荣卫。